政策法规
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与法规依据,依法合规办理车辆报废注销。
政策法规
报废标准与法规依据
根据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,达到以下情形之一的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:
- 小、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超过15年
- 小、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超过60万公里引导报废
- 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
- 经修理、调整或更换零部件后仍不符合排放标准
- 经安全性能检验和尾气检测仍不符合安全标准
- 营运载客汽车超过使用年限或行驶里程
- 大型客货车、校车等达到规定使用年限
报废机动车必须交售给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,由回收企业按规定登记、拆解、销毁,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。
依法报废
杜绝非法拆解,保障车主合法权益
法规依据
主要法律法规
《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》
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,加强环境保护,促进资源综合利用。
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
明确各类机动车的强制报废条件、使用年限及行驶里程引导报废标准。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
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,须依法办理注销登记。
环境保护相关法规
拆解企业须落实污染防治措施,危险废物按国家规定收集处置。